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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河源市召开全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市、县(区)两级政府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进行部署。河源市市长彭建文、常务副市长彭定邦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的县(区)领导,市、县(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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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分化明显10月份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近期房价数据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进行了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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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1-017河公积〔2021〕47号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河源市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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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1-032河发改价格〔2021〕308号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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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广州举行。中央宣讲团成员、省委书记李希作宣讲报告,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出席会议。李希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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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本清单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27年11月30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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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国土规划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完善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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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巡网读网制度,及时对链接可用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避免出现网站无法访问、栏目空白、栏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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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部分部门有反馈意见,大部分无修改意见,已根据反馈情况做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见《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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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9日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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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落实好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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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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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对照国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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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相关人员变动,市政府决定对部分由市长作组长、总指挥、总召集人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予以调整或撤销机构,具体如下: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如下:(一)市推进政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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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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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4日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为切实减轻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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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2日河源市加快推进分级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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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们反映。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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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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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6号)精神,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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