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相关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部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予以调整或撤销,具体如下: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李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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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7日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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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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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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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6日河源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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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河源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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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6号)精神,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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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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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何国森市长副组长:刘东豪常务副市长庞启彪副市长何伟良副市长成员:王少锋市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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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何国森市长副组长:刘东豪常务副市长庞启彪副市长何伟良副市长成员:王少锋市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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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我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河源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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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市高新区创新创造活力,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提高新区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授予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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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步伐,解决电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体系,顺利完成“十三五”电网建设任务,根据《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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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江东新区发展和服务环境,持续激发江东新区发展新活力,推进江东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授予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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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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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7日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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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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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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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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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13日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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