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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要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账号开设、信息变更、关停注销。要及时清理或关停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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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2017年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河源市人民政府2017年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七届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执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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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5日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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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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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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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有关规定,比照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河府函〔2018〕310号),市人民政府确定了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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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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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有关规定,比照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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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人民政府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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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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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对照国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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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6月6日河源市“房地一体”农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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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日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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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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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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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河源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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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激发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发展活力,提升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理自主权,根据《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河委发〔2022〕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委托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第一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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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政府决定建立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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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切实解决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滞后问题,规范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学生享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现就统筹推进我市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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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府〔2020〕6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废止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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