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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为解决综合用地问题,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和不动产登记技术规范,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河自然资发〔2020〕76号)《关于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河自然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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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为落实《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河农农〔2021〕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解决《行动计划》中各项政策的奖补对象、范围以及申报流程等问题,特制定《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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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的背景说明为切实减轻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住院医疗费用的负担,按照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关于印发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府办〔2021〕7号)有关要求及2019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拟定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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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根据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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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是什么?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府办〔2021〕7号)有关规定及2021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印发相关通知,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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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细化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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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为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晋升资质、打造优质工程、提升建筑业总产值等奖励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源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府〔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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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组建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一项旨在促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8〕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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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2027年1月31日失效。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及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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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河源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河农农〔2021〕53号)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对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和《广东省重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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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4日,我单位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意见,在征集时间段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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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18〕58号),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6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发放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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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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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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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在制造业企业成本中属于生产要素成本。要建设制造强国、制造强省、制造强市,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减轻用电负担大势所趋。因此,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降电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省的统一部署:2015年实现了工商业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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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变化新版标准与2003版ISO13485标准相比较,从内容到术语都有很多变化,主要变化如下:1.新版标准以法规为主线,进一步突出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新版标准给人以深刻印象是进一步强调法规要求在标准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医疗器械组织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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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2023年广东金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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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各县区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河府〔2017〕74号)规定的税额标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河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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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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