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意见,各有关单位均未提出修改意见;2020年8月17日,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五、审查情况已经市司法局审查(LF-20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源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8日河源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8日河源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冬春时节开展“千塘万渠”水塘河道清淤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1日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9日河源市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10日河源市气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年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六届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执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编办每年根据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2018年我市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人民政府决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8〕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提高我市城乡最低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对照国务院办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林涛市长常务副主任委员:何伟良副市长副主任委员:黎意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渤市委常委、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相关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部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予以调整或撤销,具体如下: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李勇平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4日河源市促进3岁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7日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为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17日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6日河源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
广东-河源-东源县
广东-河源-东源县
广东-河源-东源县
广东-河源-龙川县
广东-河源-和平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